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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东莞市长安镇厂房租金近年大幅提高、厂房公摊面积等约定不合理、其续租难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东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
东莞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厂房租金标准未列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租金标准、计费面积、公摊方式等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只有水电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供水供电经营者按规定标准收取。2008年以来,东莞市分租式厂房兴起,主要是部分社区、居民小组经济联社或私人物业权属人,为减少经济损失而将厂房分租经营,或由二手房东承租后,再分租给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目前,该市长安镇工业厂房经镇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公开招租,不能分租的厂房租金为20元/平方米左右,可以分租的厂房租金为30元/平方米左右。二手房东承租后,分租出去的租金为30元/平方米左右,分摊面积由双方具体磋商决定。该市相关部门以及长安镇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
针对您担心的续租问题,长安镇招商办、投资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属地社区将积极协调,在满足租赁双方市场经济诉求的情况下,尽量帮助您顺利续租或物色到合适厂房,并在经营双方产生纠纷时,积极协助调解或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