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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异地注销驾考学籍困难,建议加入“一网通办”。根据领导批示,省公安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4日
省公安厅回复意见: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办理“学籍注销”业务,因涉及报考人的切身利益,确需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考地车管所办理。驾驶人学习驾驶证明逾期后,系统将自动注销其学籍。
关于您提出“对注销学籍作进一步优化,做优该项业务,再造审批流程,围绕群众需求在‘减’上下功夫,将此服务加入‘一网通办’套餐”的建议,由于当前全省使用全国统一的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和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办理车驾管业务,实现上述建议必须经过公安部批准并调整系统权限。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结合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后上报公安部,争取尽快将办理“注销学籍”业务接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一步方便群众网上办理该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