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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不适用机关事业单位非编聘用人员,建议制定相关政策将这类人员一并纳入人才引进范围。根据领导批示,珠海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


珠海市政府回复意见:

  2017年3月,珠海市出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主要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政策指引。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或落户。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非编聘用人员,该市正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核准工作的意见》,计划于今年6月印发实施,届时将一揽子解决相关人才引进问题。此外,今年4月24日,该市发布了“珠海英才计划”,提出“对毕业三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目前相关办事指南正在制定中。如您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咨询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56-212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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