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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及时修订《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根据领导批示,省公安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日
省公安厅回复意见:
2017年7月20日,省政府颁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对《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第十一、十二、十四条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治安联防组织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我们会认真研究您的意见,充分考虑再次修订《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的必要性,以推动我省治安联防队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