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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合理降低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1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根据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退役士兵升学实际,省招生委员会单独为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2017年,我省对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退役士兵考生全部投档至相应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由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努力帮助退役士兵考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同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