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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从小在广州读书,具有广州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因父母没有社保,无法在广州参加高考,建议凡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广东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有同等的录取权利。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1日


省教育厅、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根据您留言反映的情况,您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条件,请予以理解和配合。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考虑,结合我省教育资源承载力情况,进一步完善招生体制机制,努力解决随迁子女在我省升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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