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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总分计算方式不合理。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4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2017年11月9日,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印发了《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对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进行部署,其中明确规定“2018年起,各批次艺术、体育类统考专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2017年11月28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对各批次艺术类统考院校(专业)的总分合成计算方式进行细化,即艺术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2.5×60%。

  考虑到高考文化课总分满分值为750分,而术科统考总分满分值仅为300分,由于我省艺术类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为切实保障广大艺术类考生的切实利益,在计算艺术类考生总分时,就将术科统考成绩乘以系数2.5,即按总分750分等值计算。因此,该计算方式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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