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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汕头市设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点,为群众带来方便。根据领导批示,汕头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1日
汕头市政府回复意见: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2018年3月12日下发《关于同意使用汕头潮阳金浦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场开展考试业务的批复》(广公(交)字〔2018〕42号),同意汕头市潮阳金浦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场开展考试业务。目前,该考场已受理A1等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