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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加强对粤语文化的保护传承。根据领导批示,省文化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5日


省文化厅回复意见:

  感谢您对粤语文化保护的关心。粤语在广东、广西、香港、澳门及海外的华人社区广泛使用,其作为岭南文化的载体,保留了许多传说、故事、民谣,以及非语言的艺术创造和民俗活动。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扶持力度,逐步完善相关名录体系,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传播宣传,推进广府文化整体性保护。在省政府公布的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与粤语有关的项目包括:粤剧、粤曲、粤语讲古,以及作为民间文学语言载体的五羊传说、萝岗香雪、何仙姑与挂绿的传说和部分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等。下一步,省文化厅将继续加大粤语文化保护力度,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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