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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河源市和平县临时增加公务员招考门槛,要求考生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根据领导批示,河源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3日
河源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和平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核工作于2018年5月24日至25日进行,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当即发放《河源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并未临时增加门槛要求考生提供公告要求以外的其他证明。鉴于往年曾出现过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在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生纠纷事件,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除公告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和委培生、定向生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外,资格审核人员建议其他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的考生,与所在单位协商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以免影响录用。资格审核人员只是提醒并建议考生处理好工考关系,并未违反考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