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无广州户口的来穗务工人员子女如何在广州入读小学。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0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无广州户口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目前可通过“统筹安排学位”和“积分制入学”两种方式在广州接受公办学校或者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
(一)统筹安排学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各区须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一是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随迁子女;二是在申请所在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三是其他符合本区确保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积分制入学。对不符合确保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区以积分制入学的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凡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各区根据申请人在广州市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的年限等条件以及随迁子女的学籍情况制定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申请人在以上条件任何一项发生地所在区申请积分制入学,该区不能拒绝受理。
此外,凡适龄儿童、少年,不论其户籍是否属广州市,均可自行联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