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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卫生检验专业改为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后,医院、事业编无岗位可报考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30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及各高校整理后的专业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并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您属于2013年以前入学的卫生检验专业学生,培养和就业应按原专业执行。下来,我省相关部门将尽快把“卫生检验(100202S)”纳入招考目录,并指导卫生机构做好相关专业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