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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广州市医保卡何时能在佛山市异地报销门诊费用。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7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广佛同城”工作部署要求,广州市已构建省内“周边异地联网结算模式”,截至目前,佛山市共有8家医疗机构与广州市医保局签订了定点服务协议,作为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为广州医保参保人提供门诊、门特、门慢及住院等就医记账服务(包括: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广州参保人无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即可按照广州市医保就医规定,在上述8家医疗机构选点就医。

  目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项目主要为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门特、门慢、普通门诊业务暂未纳入省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范畴。广州市医保参保人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并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业务,可在选定的异地联网医疗机构享受住院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同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就医人员每月享受额外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包干费用,用于个人支付普通门诊的就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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