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留言标题
网友昵称
留言日期
留言内容
受理日期
答复日期
答复单位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全省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的资助对象范围。根据领导批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7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回复意见: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全省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中的“在站博士后”是指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入站的博士后。意见出台前已入站并领取省财政补助的博士后,仍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