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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因汕头实行计时考试而导致学生无法在假期考取驾驶证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汕头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7日
汕头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汕头市公安局关于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驾驶计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汕市交〔2018〕92号)规定,从2018年6月1日开始,汕头市各驾培机构所有新招收的学员,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必须在已安装使用符合省平台对实车培训学时审核规则要求的计时终端设备的教练车上进行相关科目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教学大纲要求完成每个规定学时后,由驾培机构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学时数据作为参加各科目考试的依据。学员凭经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记录》向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办理报考手续。对未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记录》的人员,公安车管部门不予受理,请您予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