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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社会人员如何获取高考同等学力证明。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按课程标准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学考成绩合格也可作为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和社会人员认定高中同等学力的主要依据”。因此,“学考成绩合格作为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和社会人员认定高中同等学力的主要依据”的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即到2021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才能作为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目前,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制订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办法,请您予以理解并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