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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我省加强乡镇、农村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组建兼职消防队。根据领导批示,省公安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4日
省公安厅回复意见: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乡镇、农村消防问题,已明确乡镇必须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并纳入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大力推动符合《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的乡镇消防队建设,已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651支,志愿(兼职)消防队498支。2018年7月1日,国家新版《乡镇消防队标准》(GB/T35547-2017)颁布实施,我省将按照新的标准,结合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志愿消防队升级为专职消防队,力争在2020年实现乡镇消防力量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