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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专科大三以及本科大四一般只上半年课程,学费能否只交一半。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0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高等教育法》规定“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到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学生修业既包括课程学习,也包括实验实习等环节,不能认为课程学习结束就完成了修业。高校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