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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大部分省份选调公务员均要求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而深圳要求3年以上,建议该市放宽条件。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日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鉴于国家和省暂未统一规定选调公务员工作经历要求,为规范市外选调公务员工作,深圳市于2015年出台《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深人社规〔2015〕1号),明确要求科级以下公务员选调工作原则上采取公开选调方式,拟调人员必须具备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下来,该市将总结评估市外公务员选调政策执行情况,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适时予以完善。感谢您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