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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将奥曲肽微球和奥曲肽注射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6日
广州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回复意见:
目前,奥曲肽微球尚未纳入国家、省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奥曲肽注射液已纳入省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全省所有地市参保人使用该药品均可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限定支付范围为“限胰腺炎、食道静脉出血”。当参保人出现限定支付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时,按规定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了解,国家医保局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开展新一轮药品谈判,进一步扩大药品报销范围,平衡患者临床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