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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州市公租房无法转换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3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涵盖三类人群,分别是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来穗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属于三种不同类型的保障,三者的申请条件、保障方式、申请程序、租金租期、后续管理等均有所区别。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主要对住房、社保等情况提出要求,对申请人的收入没有限制性规定。房源推出后,有需要的家庭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结合可分配房源的数量通过摇珠进行分配。户籍家庭申请予以应保尽保,其准入条件除了对住房情况提出要求外,还对家庭收入、资产等作出限制性规定。目前,该市建立了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申请家庭按审核时间的先后进入轮候册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内的家庭按先后次序予以保障。

  由于准入条件和申请审核程序等均不同,目前以上三类人群的住房保障不能相互转换。享受新就业无房职工、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如需转为享受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该退出所租住房,再按照户籍家庭的申请条件、程序提出申请,按审核通过后的时间进入轮候册,并按届时推出的房源地点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请您予以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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