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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政府应该有部门专门负责共享汽车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交通运输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3日


省交通运输厅回复意见:

  共享汽车(也称“分时租赁”)作为新兴业态,为市民多样化出行提供一种新选择。目前全省登记的共享汽车共有16000辆左右,主要分布在广州、深圳的市郊,两市投放的车辆占全省总数的80%以上,车型绝大部分为新能源微型小车。广深两地政府已指定市交通运输部门为牵头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各负其责,并出台了发展指导意见,共同引导共享汽车企业有序安全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共享汽车的规模较小,部分城市甚至尚未开展共享汽车业务,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尚未明确进行管理。

  下来,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指导地市政府明确主管部门,落实各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共享汽车使用、管理和停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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