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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母亲患有乳腺癌,急需赫赛汀特效药治疗,但茂名市人民医院未采购该药品,只能原价从其他地方购买,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根据领导批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3日


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回复意见: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21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10月1日起,参保人属于以下情况在医院使用曲妥珠单抗注射剂(赫赛汀)的,均可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1.HER2阳性的乳腺癌手术后患者;2.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3.HER2阳性的晚期转移性胃癌患者。

  经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部门核查,赫赛汀已于2017年10月在我省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集中挂网采购,具体已采购赫赛汀的医疗机构名单附后。您可从中选择医疗机构就诊,或向未采购该药的就诊医疗机构反映相关需求,由该医疗机构按要求采购。

  采购赫赛汀的医院名单:1.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2.汕头市中心医院;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5.广东省人民医院;6.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7.香港大学深圳医院;8.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9.华侨医院;10.深圳市妇幼保健院;11.广东省第二中医院;12.佛山市妇幼保健院;13.深圳市人民医院;14.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深圳医院;15.南方医院;16.梅州市人民医院;17.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18.珠海市妇幼保健院;19.广东省中医院;20.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1.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22.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2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4.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25.江门市中心医院;26.佛山市中医院;27.汕尾市人民医院;28.中山市妇幼保健院;29.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30.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31.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32.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33.中山市中医院;34.中海石油南海西部医院;35.肇庆市中医院;36.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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