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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阳江阳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委会多个自然村道路未铺设水泥路面,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阳江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7日
阳江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阳春市相关规定要求,村村通水泥路建设的村道必须纳入省村村通补助范围(即省交通GPS系统),建设经费除由省按每公里18万元补助外,其余部分约每公里17万元由受益村民自筹,建设所需土地由村集体提供。在实施过程中,由村民先按规定自筹建设配套资金,并提供建设土地,再向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审核后,向阳春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建设申请,由该局审批后实施。
经了解,您所反映的河西街道升平村委会马蝗塘、上王竹、下王竹和结菜朗村村道,属于省交通GPS系统村村通补助范围的村道。河西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升平村委会的村道建设申请后,经过审核,已及时向阳春市交通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待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后实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