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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已将普宁列为中等城市,建议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普宁的发展需求。根据领导批示,省发展改革委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
省发展改革委回复意见:
省政府高度重视普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在制定相关规划、政策时,充分考虑普宁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诉求。如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将普宁列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粤东部分;在《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中,将普宁市区定位为粤东城市群地区性副中心、产城融合发展地区。非常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加强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研究论证,确保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地方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