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留言标题
网友昵称
留言日期
留言内容
受理日期
答复日期
答复单位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村道的定义。根据领导批示,省交通运输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2日
省交通运输厅回复意见:
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第22号)第二条规定,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有关村道建设规划和养护问题,可咨询所在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