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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随旅游团到珠海,被带入商场购买假冒玉石。根据领导批示,珠海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珠海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您是在河北沧州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港澳游,回程经珠海时被带入商场购物。经电话沟通,由于您无法提供珠海地接旅行社、购物商场名称或地址,珠海市旅游和工商部门缺乏投诉对象而无法立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建议您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