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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父亲在河源市连平县上坪镇下坪小学任代课教师,工资低且没有任何福利。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代课教师问题。2008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粤府办〔2008〕57号)。至2010年底,我省通过招录为公办教师、转为非教学岗位人员、辞退并理顺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等方式,全面妥善地解决了约5.9万名在岗代课教师问题。

  根据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机编办〔2008〕73号)规定,因教师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支教等需要安排教师的中小学,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不超过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总数5%的原则提出临时聘请专任教师的工作方案,经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财政和人事部门批准后,可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据了解,您的父亲曾于八十年代在上坪镇三洞小学代课,中途因家庭原因辞职离校,至2004年因学校需要重新代课,在2010年因自身条件不符被清退并已作补偿。2012年,下坪新陂教学分教点因师资力量不足,再次聘任了您的父亲为临时教师。关于您反映的临聘教师待遇过低的问题,省教育厅将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管理,依法落实合同条款,切实保障临聘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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