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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州市路边货车侵占咪表车位、占据行车道,阻碍交通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3月27日,广州市交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期满收回经营权的公告》,中心城区大部分咪表泊位于3月31日合同期满后由政府收回,4月1日起暂停经营和收费,供市民免费使用,但长堤大马路等12条经营期未满路段的咪表泊位由原经营单位继续经营收费。

  原咪表泊位暂停收费后,广州市政府组织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原咪表泊位停放秩序巡查监管工作,对各类违规占用泊位和违法收费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您留言反映的货车侵占多个车位上下货并妨碍道路交通的问题,由于目前没有执法依据限制货车停放,因此公安交警及相关部门巡查人员对货车停放泊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情况主要以教育劝离为主。对您提出该行为在执法方面“空白”的问题,广州市人大正在推进立法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中作了明确规定:对压线停放、不按泊位类型停放车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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