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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河源市护林员工资待遇低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林业厅、河源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
综合省林业厅、河源市政府回复意见:
据了解,河源市各地护林员工资待遇主要依据《河源市护林员和专业扑火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河府〔2011〕135号)的规定发放,平均月工资900元左右。自2014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全省专职护林员补助3600元/年/人(珠三角地区除外)。2017年9月1日《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出台后,各县区按规定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含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广东省护林员建设管理办法》,将对护林员待遇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河源市将依据该办法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护林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