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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湛江廉江市横山镇尖角村未经协商同意就推平村民木竹林和旧屋祖屋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委农办、湛江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综合省委农办、湛江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了解,您是湛江廉江市横山镇峥角溪村委尖角村人,常年在深圳打工。您老家尖角村正在按照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要求,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相关清拆程序已经3次村民大会(外出村民由群众互相通知)讨论通过,并由村民代表签名确认。但在清理工作过程中,为方便钩机进村施工,村里在没有征求您意见的情况下组织清除了您旧屋所在宅基地(已没有房屋)上的3棵黄皮果树,这一情况属实,但不存在推平旧屋祖屋的问题。
经了解,此次尖角村开展的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得到了村民的广泛支持,是一项利民工程,也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关于您家果树赔偿问题,省委农办已督促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将继续跟踪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