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长者助手
个人中心个人中心 智能机器人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无障碍
手机版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网友留言
留言标题
网友昵称
留言日期
留言内容
留言答复
受理日期
答复日期
答复单位
答复内容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东莞市相关部门办事效率低,10个月办理不了一个居住证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东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7日


东莞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东莞市塘厦镇公安分局核实,您曾于2017年7月到塘厦镇平山社区新莞人服务站咨询办理居住证情况,并填写了新莞人信息采集表,但因当时未能提供申报居住登记的相关资料(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地址证明),故无法为您办理居住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2016年6月之前,流动人口在该市前往受理点即可申领居住证,无需申报居住登记半年限制。2016年6月之后,随着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流动人口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以申领居住证。东莞市公安局已于2018年1月19日电话联系您,解释了办理居住证有关规定以及所需资料,请您带齐相关资料前往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半年后再申领居住证,您对此没有异议。

  下一步,东莞市将继续加大对居住证办理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社区民警深入村(社区)、工厂、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地点进行宣讲,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政策的知晓率。

回复满意度评价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