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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参加港澳游回程时,被珠海导游带入商场购买乳胶产品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珠海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8日
珠海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实,您与您父母参加的是青岛海星量子爱心国旅组织的港澳游,回程经珠海时被带入商场购物。由于您无法提供珠海地接旅行社名称或地址,珠海市旅游部门缺乏投诉对象而无法立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建议您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处理。对于所购商品退货退款问题,珠海市工商部门已协调商家为您解决,您已收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