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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为何孩子上小学需提供出生证明。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国家和省层面上,从未提出过适龄儿童在小学入学时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强制性要求。无论小孩能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均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