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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阳江市辖一名普通村干部每月工资2400元,扣发30%绩效工资后只有1680元,工资低。根据领导批示,阳江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


阳江市政府回复意见:

  阳江市于2017年印发《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格村(社区)“两委”干部上班值班制度的意见》,规定“村(社区)‘两委’干部每月生活补助(2400元)的30%作为绩效奖金,纳入绩效奖金库,每半年按考核档次发放一次”。截至2018年1月底,全市参与绩效考核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总人数共有4538人。其中,评为优秀档次的每人平均每月实际收入为2589.62元,比省规定的每月补助标准(2400元)多189.62元;良好档次的为2411.49元;合格档次的为2235.67元;不合格档次的为1680元。

  实施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以来,各镇(街)党(工)委普遍反映,通过考核使镇(街)对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管理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解决了村(社区)“两委”干部“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立足岗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下一步,该市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拟调整每月生活补助纳入绩效奖金的比例,并争取从财政经费中支出专项资金作为绩效奖金,确保绩效考核制度达到既能推动农村基层工作,又有利于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谐团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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