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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参加湛江市徐闻县民办转公办教师招考,成绩入围,但被教育局以文凭不合格为由不予转正并辞退。根据领导批示,湛江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湛江市政府回复意见:
湛江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民转公”资格审查的通知》(湛教〔2000〕62号)规定“学历必须以毕业证书原件及有关学籍档案材料为依据。审查时不能只审查复印件。凡上送审批的,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原始的毕业档案材料。属一年制中师毕业的还要同时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经了解,您当时仅提供了一年制中师毕业证书,未能提交真实的高中毕业证书原件,不符合转正条件而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