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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是江门恩平市大田镇上南村委会南朗村移民,大田供电所因建线路将南朗村村民自行开荒土地上树木斩毁,赔偿款划拨到村委会,而村委会未将款项划拨给南朗村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江门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江门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您留言涉及的土地并不是南朗村村民自行开荒的土地,实际是上南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原名旧鹅场、鹅乸场,即集体专门进行养母鹅的场所),该鹅场停止经营后,南朗村村民占用了该处土地。2015年,大田供电所对旧鹅场上损毁竹木的赔偿款划拨到上南村委会,由于上述土地仍存在权属争议,故该赔偿款一直存放于上南村委会集体账户中。
针对上述纠纷,该市相关部门已开展了多次调解,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调处力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依法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