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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王宾村委刘厦村财务不公开等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惠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4日


惠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具体问题的实际情况如下:关于高速公路征地款问题。刘厦村小组已于2016年春节前,经户代表会讨论通过后,将当年的高速公路征地款以及土地租金、鱼塘租金等发放到村民手中,并上墙公示。

  关于“三农”资金政策基本农田补偿资金情况。刘厦村2012至2015年的农田保护资金共27756元,已于2017年3月22日转入刘厦村小组集体账号,至今尚未使用;2016至2017年共10500元,因村小组长换届,尚未办理更换印监卡等有关手续,该笔资金仍存在王宾村委会账户中,暂未转入村小组集体账号。

  关于村容村貌工程项目。该项目所涉及的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支付给中标施工方,并未经过村民小组集体账户转付。

  下一步,龙门县将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村委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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