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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将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尼洛替尼胶囊纳入医保目录。根据领导批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惠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日


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惠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了解,尼洛替尼胶囊尚未纳入国家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考虑到该药品确为白血病患者临床用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尽早将该药纳入目录。惠州市执行的是省制定的目录,届时将同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目前,惠州市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提供的医保待遇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白血病患者的住院治疗待遇。居民住院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了80%(一级医院达到了95%),年度限额最高为50万元;参保职工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为95%,不设最高封顶线。二是白血病患者的大病待遇。年度住院政策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超过1万元的部分,可再报销95%。三是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保人患白血病经审核符合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年度限额为4000元,参保职工报销比例为95%,参保居民报销比例为55%。如参保人患白血病需放、化疗的,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的报销比例统一为95%,年度限额为3万元;另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的特定门诊限额为7万元,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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