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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河岗乡河溪村存在违建住房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佛山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


佛山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您反映的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河岗河溪经济社内,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用地人陆某拟用于建设农村住房。因该地块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南海区西樵镇国土建设综合执法监察队、河岗社区于2018年1月下旬到现场对陆某下发了《责令停止并改正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知书》,并明确告知其在未完善用地手续前,严禁进行复工建设行为。近期,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施工行为。下一步,该区将继续跟踪监控,坚决杜绝违法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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