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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自2011年起在东莞市申领居住证,且每年按要求办理延期签注,但2018年1月初,其被注销居住登记信息,无法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东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
东莞市政府回复意见:
2017年9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前,我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两项业务是相对独立的,流动人口不会因为居住登记信息被注销而无法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手续。《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要求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必须“居住登记满半年”,从而导致早期居住登记信息被注销的部分群众无法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手续,您应属于上述情况。该市公安局正按照有关规定抓紧恢复您居住登记信息,尽快解决您居住证延期签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