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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中山市南头镇将军村农村宅基地确权操作混乱,咨询是否要交一万多才能发证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中山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1日


中山市政府回复意见:

  经核查,您反映的中山市南头镇将军村集体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9年明确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文件规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农村宅基地建设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先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符合条件的可申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事项。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需要交纳的费用标准如下: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4元/平方米;2、耕地占用税40元/平方米(按农用地面积征收);3、耕地指标费40元/平方米(按耕地及可调整地类面积缴纳,水田部分按375元/平方米缴纳)。办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经市政府批准使用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登记办理费用按国家规定只收取工本费10元/本及印花税5元/宗。

  中山市自2015年起开展全市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该项工作完成后,该市将根据调查成果,对符合办证要求的不动产依申请开展登记发证工作。农村住宅用地审核的办事指引可到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索取或登录该局网站www.zsfdc.gov.cn查询。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有关文件可登录该厅网站www.gdlr.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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