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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汕尾市禁止清明节祭祖烧冥纸。根据领导批示,汕尾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


汕尾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特别是今年清明节期间,天气干旱、少雨,森林防火工作十分严峻。为防患于未然,汕尾市根据《条例》在防火区内设置卡点,加强火源管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防止清明祭祖燃烧冥币造成火灾破坏森林,把引发火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请您予以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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