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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深圳市以个人为单位实施小汽车增量摇号难以摇中、以个人为单位不合理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4日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治理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决议》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制订了《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对行政区域内的小汽车实行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实行摇号和竞价),并明确以个人为单位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取小汽车增量指标。实施摇号是该市交通需求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自施行以来,通过增量控制、更新限制等手段,限增量、减存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该市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公交优先战略,不断提高公交服务水准,并严格控制小汽车增量,继续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个人1人最多拥有1辆普通小汽车的政策。同时,该市也将结合实际对《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进行研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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