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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加强对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的监管。根据领导批示,省烟草专卖局、省市场监管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4日

  

省烟草专卖局、省市场监管局回复意见:

  感谢您的建言献策。省各级烟草专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防范未成年人吸烟问题,严格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力防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制品:一是严格落实中小学周边不予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的规定,持续推进现有售烟商户的清理,对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商户期满不予延续;二是向售烟商户提供“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牌,并督促其摆放至醒目位置;三是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四是充分利用“5.31”世界无烟日等时机,积极开展控烟履约宣传服务活动。

  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工作,切实加强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行为的监管: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控烟条例》的制订,落实控烟措施,并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引导;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将会同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即时予以查处;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公益宣传,监控并打击利用媒体变相推销香烟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控烟氛围。

  如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行为,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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