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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保能否异地报销、如何报销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医保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31日

省医保局回复意见:

  当前,我省已全面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线上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在任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出院后只需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报销费用由医保经办部门与医疗机构结算,无需参保人垫付。2019年9月底,我省已全面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员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出院结算时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报销。目前,我省正在推动门诊异地就医线上直接结算工作,努力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由于各地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尚未统一,关于您咨询的医保报销具体细节问题,建议直接向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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