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社会青年没有高中同等学力是否可以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根据领导批示,省教育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31日
省教育厅回复意见: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规定“普通高中合格性考试成绩也可作为社会人员等认定普通高中学校同等学力的主要依据,具体认定办法由各地市确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规定“从2019年9月30日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毕业证书的16周岁以上社会考生等(不包括正在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学历教育的在籍生),通过参加‘同等学力证明’考试(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可申请‘同等学力证明’”。根据上述规定,社会青年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申请“学力证明”需具备条件
(一)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二)参加地市组织的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二、申请“同等学力”程序和受理单位
(一)考生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向县(市、区)考试招生部门提出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申请。
(二)县(市、区)考试招生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有关材料及初审意见给当地市教育部门。
(三)地市教育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具体办法,受理、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并核发“学力证明”,同时报省教育部门备案。
三、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和考试时间
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最近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安排在2020年1月上旬举行,报名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和流程,请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的《关于做好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9〕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