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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身份证被冒用并虚假注册公司的问题。根据领导批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7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意见:
为解决撤销冒名登记难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进一步规范了撤销冒名登记的办理流程。被冒用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向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交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如冒名登记事实成立,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撤销对应的商事登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