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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我省出台退役士兵社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根据领导批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日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回复意见:

  我省高度重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于2006年率先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印发《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体系。关于您提出的学习管理、电脑、设计、驾驶、厨师等方面技能的建议,我省已于2012年出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退役士兵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安〔2012〕23号)对退役士兵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的政策、资金与相关实施细则等方面作出了安排。具体事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已指引您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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