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加大力度保护古村落,留住乡愁。根据领导批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日
综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复意见:
目前,我省共有1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9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2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56个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263个中国传统村落,186个广东省传统村落,各市县公布历史建筑共3703处。2013年,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村庄规划应当保存好具有风貌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与乡村风俗、节庆、纪念等活动密切关联的特定建筑和场所,保护具有乡土特色的传统格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广东省文物建筑合理利用指引》,指导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文物的固本提升、日常养护和活化利用等工作;推出99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将“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纳入省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开展乡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的教育培训;加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进度,并组织专家对有关规划进行审查;全省共148个中国传统村落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合计4.44亿元。
下来,省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古村落保护力度,对古村落中成群连片的传统建筑进行建档,监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落实情况。此外,将申请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专项资金,用于修缮濒危或有结构安全问题的历史建筑。感谢您的留言与建议。